狗友一大把。
家庭富裕,父母都是县医院的主治医师,在我们普通人家的孩子只能逢年过节吃上一口肉时,他家里每日三餐已是四菜一汤了。
他家是他那个村最早买彩电的,当所有伙伴都说唐僧的袈裟是灰色的时,他告诉大家,唐僧的袈裟是红色的。
他有个毛病,喜欢穿运动服,但脚下却是一双皮鞋——三接头的棕色皮鞋,这在八十年代末、九十年代初,属于第一代混搭风,用他的话说就是穿皮鞋踢人,可以把蛋踢碎。
整天骑着一辆“变速车”四下逛荡,“变速车”就是那种能变速、有几个档位的自行车,八百块钱一辆,一般人买不起。
留着郭富城式的中分,听着小录音机,哼着《路灯下的小姑娘》,各个学校来回窜,有些女生喜欢他,称他是“风一样的男人”。
风一样的男人,不是很轻浮吗?
转瞬即逝?
我不明白。
这小子手特黑,打人特狠,只要一戴上“黑色露指皮手套”,那就是要干架了,他貌似有点洁癖,不愿意对方的血沾在自己手上,经常戴这种手套,把对方捶得鼻青脸肿。
他的成名作是在县礼堂打的一架,当天他正和女友看电影,上映的是动作片《赤子威龙》,前面几个小子咋咋呼呼,影响他观影了,他一怒之下和对方打了起来,一个人打五个人,招式灵活、辗转腾挪,把电影院的长椅都拆了,拿着板子抡,最终对方头破血流、鼻骨断裂,他完好无损,霸气收兵。
现场观众那张电影票算是买值了,不仅能看功夫电影,还能看现场格斗。
事后,对方打听到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侯杰,吓得魂飞魄散,托人说情,赔了三瓶茅台,这事才算了了。
这一仗,奠定了他的江湖地位。
他在“四大天王”中,位列老三,他们是按年龄排的。四个人都没啥正经工作,全是社会闲散人员,听说他们靠偷自行车活着,有时去学校给人家摆平个事,人家会给他们一些钱作为酬谢,总之就是浑天度日,过一天算一天。
我跟“四大天王”没什么交集,因为有年龄差,不是一届的,我上小学时,他们上初中,我上初中时,他们不上了,我上高中时,他们混社会了,在他们眼里,我就是个小屁孩,不值一提。
后来我上了大学,更不关心县里的事了,什么“四大天王”啊,还“八大金刚”呢,统统跟我没关系。
如今,涮肉馆一战,将我拉回了“四大天王”的身边,我和这四个人的仇怨,就此展开。
“四大天王”,今非昔比了,早已不是街头小混混,那晚,做完笔录,强子在医院缝合完耳朵,良子矫正好鼻子,我们在急救室外等待柱子的抢救消息时,强子和良子对我详细讲述了“四大天王”这些年的斑斑劣迹。
“四大天王”的老大,翟世冲,已涉足娱乐服务业,县城河西区最繁华的地段,整条街所有的“卡拉OK”和足疗店都是他开的。
“卡拉OK”就相当于现在的KTV,但比KTV简陋得多,每个屋子里放一台彩电,连接一个“功放”,插个话筒,拉一根线,就哇哇唱起来啊。歌曲库也不是量贩式,而是那种消音的磁带或光盘,当时叫MTV,现在叫MV。
去那里消费的人分两类:做生意的小老板和街头混子。
小老板都穿着西裤,上身涤纶T恤衫,把T恤衫扎在裤子里,腆着个大肚子,剃着个板寸,胳肢窝里架着个小皮包,一个个就跟小猪头一样。
混子们不如他们有钱,但越没钱越显摆,都剃一个秃脑瓜子,脖子上带着大金链子,晃荡晃荡的,跟个真事似的,还有的留着“杀马特”发型,头发得有一尺多高,颜色鲜艳,蓬松四射,如果不仔细看,都找不着脸,跟他妈弱智一样!
县城唯一的夜总会——“夏梦夜总会”和唯一的高档宾馆——“夏梦宾馆”,也是翟世冲经营的。这是县里的标杆式建筑,霓虹闪烁,通宵达旦。
“四大天王”的老二,张勇,开了砂石厂和木料厂,县里修路、盖楼,各家各户翻盖房子,都是从他的砂石厂、木料厂进原材料,你敢绕过他,去别的地方买,他一定会算计你,不是设个路障堵着你的车过不去,就是埋下“剪子伏”把你的车胎扎了。
“四大天王”的老三,侯杰,一直和老四潘玉龙做着高风险且高回报的“生意”,真正践行了“富贵险中求”。
什么“生意”?
抢劫!
据说“四大天王”能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