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要不你也来身虎皮?”
“不,我还是不去了吧?”
雷云龙把小拇指弯曲起来塞嘴里,吹出一声清脆嘹亮的口哨,哨声的尖利部分像一枝飞入云端的烟火。两个穿公安制服的小伙子——白无常和黑无常——从睡觉的地方钻出来,站到雷云龙面前,立正!口哨是雷云龙与他们两人之间的暗号,意思是“执行任务,立即行动”,其权威性不亚于军队的集合号。雷云龙指使他们把元狐架上车,兜风去!
“别,还是我自己来吧。”
元狐爬上城市猎人。雷云龙一踩油门,车“轰——”地一声蹿了出去,与此同时,白无常和黑无常敏捷地跳上了车。
城市猎人像一匹野马在大街上奔驰。元狐说慢一点慢一点,雷云龙置若罔闻,反而狠命地踩油门,元狐后来就只是张着嘴巴,却没有声音——他被吓住了。
“刺激吧?”雷云龙叫道。
元狐说不出话。黑白无常发出“嗷嗷”的叫声。
“过瘾吧?”
“嗷嗷——”
“炫吧?”
“嗷嗷——”
“威风吧?”
“嗷嗷——”
雷云龙小时候认为世上最威风的就是警察,他的理想就是长大当一名警察,后来他不但没当成警察,还因为打架和抢劫进过两次局子。在市法院任职的雷父也是费了好大劲才将他弄了出来。而雷云龙的警察梦也就此终结。从此,他对警察是既羡又恨,这成为一种挥之不去的情结。但他好勇斗狠的天性并没有因为进了两次局子而有所压制,反而更肆无忌惮地张扬起来。他认为这是一个胜者通吃的社会,在这个社会中胜者为所欲为,败者寸步难行。他要成为胜者。他要称王。